印尼官方已多次放話要在二○一七年停止輸出勞工,勞動部決定先解凍已凍結十年的越南社福外勞和漁工,另外則要小規模試辦引進緬甸勞工,下月可望前往越南舉行兩國部長會議,最快六月解凍。

越南與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並列我國外籍勞工四大來源國,但越勞逃逸狀況不斷,二○○四年勞動部(當時為勞委會)先凍結引進越南漁工,二○○五年又凍結逃跑率高的看護工及家庭幫傭。

由於文化和生活習慣相近,越南外勞過去在台灣相當受歡迎,凍結前就已來台的兩萬社福外勞,至今仍照顧著極多台灣家庭的老病人口,即使目前只剩產業外勞得以來台工作,總數仍逐年成長,今年元月底已達十三萬人。這十年間,印尼外勞趁勢成長,目前印尼籍外勞廿二萬人,其中社福外勞就有十七萬多人,約占社福外勞八成。

印尼放話 後年停止輸出勞工

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,越南這幾年祭出嚴懲,海外勞工逃逸情形明顯改善。另一方面,印尼政府不斷放話二○一七年要停止輸出勞工,台灣必須加速尋找替代來源,也為日後台印談判增加籌碼,台越雙方在工作層面的接觸已經很久,即將水到渠成。

據了解,台灣與越南原本去年就安排在台北召開部長級會議,但去年五月越南爆發排華暴動、破壞台商廠房,解凍一事因此擱置。

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表示,越南外勞的逃跑率從十%降到約五%,明顯已有改善,且有很多台商在越南投資,台灣的薪資待遇等條件也具吸引力,因此越方樂意輸出勞工到台灣,還可以趁機學習技術。

越南近年經濟成長快速,但二○一三年國民平均所得僅約一千九百六十美元,貧窮人口仍多。

陳雄文透露,勞動部也正和緬甸接觸引進勞工。緬甸過去因為政治封閉,未與外界接觸,其實民風溫和、善良,計畫將先小規模試辦引進緬甸勞工,視試辦狀況再擴大。

學者批政府 只想找低廉勞工

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素香說,印尼要求台灣改善外勞的勞動條件,如家庭看護工薪資比照基本工資、限定工時並提供宿舍,都算合理,但政府不打算改善,只想找下一個願意接受低廉條件的外勞來源國。她不反對對越南解凍,但外勞逃跑的因素多半是制度問題,只想政策解凍,卻不改善勞動條件,結果恐怕都一樣。

勞動部表示,目前引進家事外勞的勞動條件要由雇傭雙方同意,看護工的聘僱條件暫時也不會變動。如果雇主願意提供更優厚的待遇,勞動部樂觀其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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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連結

 

勞動部政務次長陳益民今日表示,8月底前將針對印尼、越南、菲律賓等國家事外勞薪資調整進行多邊會議,希望家事外勞調薪可落在每月16,840至17,500元間,且主張僅適用新引進及契約期滿重新聘雇的家事外勞,對目前已在台工作約21萬的家事外勞雇主暫不影響。

陳益民指出,家事外勞薪資18年未調整,勞動部認為,應該要適度且合理的調薪,因此8月底前將與印尼、越南、菲律賓、泰國等四個來源國協商調薪方式及適用對象範圍,經雙方同意並循雙邊勞工會議的正式溝通管道,決定實施時間及適用新申請案。

另外,陳益民表示,勞動部也將提出配套全面減免中低收入戶就業安定費的措施,目前已完成初審,可望下會期就能三讀通過。

陳益民也進一步說明,他表示家事服務工作有其特殊性,無論本、外國籍的家事勞工都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基本工資,目前雇主與家事外勞多以月薪新臺幣15840元訂約,已維持18年未調整。

然而基本工資18年來,則歷經六次調高至目前的月薪20,008元,調漲約26%。另外,數年來印尼等外勞來源國也不斷要求調高家事外勞薪資,我國都未同意,因此印尼、菲律賓及越南等三國,才在今年7月1日聯合片面宣布調高家事外勞薪資至17,500元,要求適度調薪。

但,陳益民表示,印尼等三國在未循正式溝通管道與我國協商下,片面拒不驗證雇主申請家事外勞相關文件,以行政干預方式調整家事外勞薪資,已違反誠信及互信原則,且考量實務上我國雇主目前除薪資給付外,還需提供免費膳宿,在近年消費者物價逐年成長下,雇主提供膳宿費用加上實際支付的薪資已與基本工資相差不多,因此勞動部估計薪資調整後,應落在16,840元至17,500元間,並將於8月底與菲律賓、印尼、越南及泰國等四國開會協商,再行宣布實施時間。

 

結論 : 悲哀的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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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開始~我就被一位雇主投訴!

 

當初您把文件甩在地上.沒水準的舉動讓我嚇了一跳.但是我吞了下去.果然造成我的困擾.

 

原因如下:

 

雇主因兄弟間輪流照顧母親問題.今年輪到台北大哥照顧(移至養護中心).所以外勞要轉出.轉出是絕對沒有問題的.但是您給我的日期一再改變.讓我對其他想承接的雇主失約.

 

最後叫我過年後第一天帶走.帶走也是沒有問題.但是法令規定雇主必須負責食宿.(一天400)

 

我只是跟您說.我會盡量快點轉出.但是無法確定日期.......

 

如此而已.

 

將心比心.....懂嗎?

 

仲介是幫雇主解決問題.但是您卻製造問題讓雙方不愉快!  

 

我只有無奈以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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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禁輸女勞 外勞仲介:災難

 

也許是該找其他輸出國的時候了~

 

只要別大陸...其他應該都可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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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女看護淚崩控訴 遭雇主性侵67次

 

外勞說話是沒辦法相信的......

 

這次我選擇相信雇主!

 

因為太誇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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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雇用外勞遭查獲,將付出高額罰金,得不償失!勞工局統計103年1至7月間,因違法使用外國人而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遭裁罰案件總計232件,其中非法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達119件,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有21件。指日前在板橋區某建築工地當場查獲1名非法外勞從事大理石鋪設工作,雇主供稱工地辛苦缺工,不得已只好僱用外勞來趕工,因違法事證明確遭勞工局裁罰新臺幣20萬元。

勞工局表示,遭查獲非法外勞僅工作8天,每日工資為1500元,與本勞相較總計大約節省了4000元工資,但卻必須付出50倍的高額罰金;另板橋區某夜市知名餐飲店也因僱用5名非法外勞從事食品烹煮工作遭查獲,同樣遭勞工局重罰新臺幣40萬元。

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,今年起派員針對轄內各大醫療院所、夜市、小吃街、醫院、捷運站、工地及火車站等主要餐飲店家聚集地,執行3000家次的「臨店法令宣導」,由勞工局同仁向店家說明聘僱外國人應注意查證事項,並請各大醫療院所協助向病患家屬宣導相關法令。今年新北市小吃餐飲業及醫療院所違法案件,與去年同期相較下降達4成以上,顯見人員掃街臨店宣導,雖然辛苦一點,但可達到有效降低違法的預期效益。

勞工局強調,雇主一旦遭查獲違法聘僱外國人,將面臨就業服務法最高新臺幣75萬元重罰,如屬5年內再犯,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。勞工局呼籲聘僱外國人及新住民朋友工作前,務必要仔細確認居留證、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本,且核對正本證件照片與本人無誤後影印留存,才可安心僱用。如身分確認過程發生疑義,應儘速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(02)2388-9393查詢,或來電勞工局外勞服務科(02)8965-8696洽詢,以免觸法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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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勞動部「外勞擴大條款」,將自由貿易港區的外勞比例擴大為40%等相關條款,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16日赴勞動部陳情,抗議政府放任自經區大量雇用外勞,將造成本勞失業、低薪化加劇,且雇主因此不願改善工作環境。勞動部回應,新增投資案、台商回流等外勞聘雇制機將在年底即停止,而非永久放寬。

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指出,勞委會在2013年3月,以行政命令,通過「外勞擴大條款」,在2012年底前,製造業外勞維持約在23萬人,但在2013年通過法令後,外勞人數爆增至28.3萬人,增加幅度達21.5%。

【政府圖利財團】張烽益表示,「外勞擴大條款」有三項主要內容:一、「新增投資案」。重大投資企業可增額5%至15%的外勞,前三年免附加就業安定費;二、「台商回流」。只要符合條件的台商廠商回流,可增額5%至40%的外勞,五年免附加就安費;三、「附加就業安定費增額外勞」。企業只要付出額外就安費,可增額15%的外勞。

他說,當一間工廠有40%的外勞,則將難以提高本勞的薪資,是造成台灣低薪化的原因之一。本勞不夠,就用外勞的說法不成立,廢除「外勞擴大條款」,企業才會改善勞動條件。

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,台灣外勞人數達50多萬,是歷史新高,但許多廠商仍得寸進尺,要求政府擴大外勞引進,而勞動部以政策圖利財團,以為藉此會有源源不絕的就業安定費。

【低薪化現象加劇】孫友聯說,對廠商雇主而言,有便宜的外勞,何必要用本勞?加上廉價的派遣工,減少正職人數,導致本勞的薪水無法提升。若依照市場法則,台灣的勞動力應是待價而沽,缺少工人,薪資應上漲才對,但政府卻圖利廠商,大量引進外勞,削弱本勞的議價空間。

台灣勞工陣線主任洪敬舒指出,日前經濟部提出訴求,要求把自經濟區的派遣勞工從3%增至6%,企業要求增至20%,如果此案成真,將有40%的外勞和20%的派遣工,60%的勞動力是廉價勞工,對台灣產業轉型並無助益,只是重蹈依賴大量廉價勞動力的覆轍。

對此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賴家仁回應,新增投資案、台商回流等增聘外勞機制,都曾事先預告並徵求各界意見,並非「私下」修改。新增投資案、台商回流等機制有助提振經濟動能,促進本勞就業,是一種短期優惠,12月底就停止申請,並非永久放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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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樹林區有兩位可憐的女外勞,她們指控老闆虐待,每天工作14個小時以上,而且老闆娘一不高興就打他們耳光,即便雇主否認一切,最後還是在勞工局介入下,解除勞雇關係,但在結算工資的這一天,老板娘故意將4萬多元的薪資跟加班費換成銅板,讓兩位外勞點了7個小時才點完。

外勞阿花跪在地上,將銅板一個一個裝進塑膠袋中,身穿紅衣的老闆娘,生氣地在旁邊比手畫腳。

外勞雇主:「給他算啦他的錢給他算。」

外勞阿江坐在小板凳,彎著腰數銅板,他們兩人是越南籍勞工,同樣在這家電子零件貼標工廠工作,因為受不了老闆娘暴力相向,在解除勞雇關係的這一天,老闆娘故意把他們的薪水跟加班費,總共4萬多元都換成銅板,讓他們數了7個小時才數完。

記者vs.外勞 阿花:「很頭痛,我看這個很頭痛,不可以倒,用兩個手打(打哪裡),打臉這個,(還有呢)用尺打這邊這邊,常常啊,每天都打如果我去外面我很怕,我去裡面我也很怕。」

阿花講到眼框都紅了,還露出被老板娘刺傷的手臂,在寒冷的冬天,跟著好友阿江拖著大皮箱,在路邊等車,4萬多元的銅板,搬上車都有困難,還差點跌倒。

外勞雇主:「你想知道可以去問勞工局,勞工局現在處理當中。」

老闆娘情緒激動,把門一甩,不做回應,這起外勞跟雇主的糾紛,新北市勞工局已經介入調查。

聲源新北市勞工局外勞科長盧志銘:「雇主他是說現場他們工廠,他們運作聲音比較大聲,所以他有時候會拍打外勞的肩膀,提醒外勞工作要專心,因為現在勞雇雙方他們等於是,在現場那個狀況,有點是各說各話,在協調成立的那一天,他其實雙方對於這一塊,就不再爭執,那主要是他們勞資雙方都同意,外勞去做轉換雇主的動作。」

勞工局已經介入調查,現在兩位外勞先安置在附近教會收容中心,等勞雇關係解除的公文正式下來後,勞工局會協助他們找到下一位雇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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礙於台灣官員的智能障礙.導致申請一個外勞看護.需要至少3個月

(香港.新加坡.馬來西亞.....只要2個星期)

 

在這裡跟有空窗期的雇主們.說聲抱歉.但是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造成等待的狀況.真的不是我們仲介希望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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